各區(qū)文化館、各文學愛好者:
“東麗杯”群眾文學評選活動作為國家首批公共文化服務示范項目,已連續(xù)舉辦33屆,是全國群眾文化活動的知名品牌。為進一步擴大“東麗杯”群眾文學評選的影響力,激勵文學愛好者的創(chuàng)作熱情,繁榮群眾文藝創(chuàng)作,將于2025年5月至10月舉辦第三十四屆“東麗杯”魯藜詩歌評選活動。由我館組織本市作品投稿與推薦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作者要求
1.本次評選活動面向全國業(yè)余文學作者,活動分為成人組和未成年人組兩個組別,18周歲以下(截止通知發(fā)布日期不滿18周歲)的參加未成年人組。各省市作家協(xié)會的專業(yè)作家、簽約作家和各單位參加作家系列職稱評定者不得參評。簽約作家不在簽約任期內發(fā)表或出版的作品可以參評。
(二)作品要求
本次活動主要征集單篇詩歌和詩集,具體要求如下:
1.本次評選活動分為成人組和未成年人組兩個組別,成人組分為單篇詩歌和詩集兩個類別;18周歲以下(截止通知發(fā)布日期不滿18周歲)的參加未成年人組,未成年人組不分類別評選。
2.單篇詩歌應為2022年7月10日以后在中國境內報紙、期刊(含地級市、縣級群眾文化內刊)、作品集中公開發(fā)表過的原創(chuàng)新作品。詩集應為2022年7月10日以后中國境內出版社公開出版發(fā)行的單行本,套書叢書不得參評。每人限通過一種渠道參評,嚴禁一稿多投。
3.作品內容積極向上,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4.參評作品須為申請人原創(chuàng),若發(fā)現抄襲,取消參評資格。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等法律糾紛,責任均由作者自負。參評作品如發(fā)現剽竊、侵權或者第三方提出權利主張的,一經查實,主辦單位有權隨時撤銷該作品的參評權利,收回已獲得的獎勵或榮譽,并在相關媒體予以通報。
5.已在往屆“東麗杯(文化杯)”評選中獲獎的作品不再參評。
(三)報送材料
1.單篇作品須報送發(fā)表原件照片(jpg格式或pdf格式)。發(fā)表在期刊上須提供封面、目錄、全文發(fā)表頁;發(fā)表在報紙上須提供報頭頁、發(fā)表頁整版圖片;發(fā)表在作品集上的單篇作品須提供封面、目錄、版權頁、全文發(fā)表頁。
報送作品須能清晰顯示國內刊號或準印證號、發(fā)表時間等有效信息;所有頁面須整版拍攝或掃描,務必確保能看清楚正文。
2.詩集須郵寄1本樣書。還須打印一份紙質個人報名表折疊后夾在書內。詩集出版分類應是“詩集類”,作品集不可參評。
3.使用筆名的作者須提交1份筆名證明文件(JPG格式)。
截稿時間:作者報送作品時請按通知要求認真填寫東麗杯個人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限一文一表。作品標題統(tǒng)一為“作者名-作品名”,于2025年7月10日前將個人參賽報名表及作品相關照片集中打包報送給廈門市文化館,發(fā)送至郵箱xmswhgdyb@163.com(注明“東麗杯”),由廈門市文化館統(tǒng)一推薦到活動主辦方。
聯系人:小羅
電話:0592-5371770
郵寄地址:廈門市思明區(qū)體育路95號廈門市文化館調研部小羅收(注明“東麗杯”)
廈門市文化館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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